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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(1 / 4)

听到方逸问自己茅台的味道,胖子的那张胖脸难得的红了起来,他这半年去到沪上打工,干的是保安的工作,一个月也就是千儿八百块钱,哪里喝得起茅台啊。

不过胖子的确闻过茅台的味道,而且还是最近的事情,就在三天之前,胖子献殷勤帮着他工作的那个小区的一个业主拎东西,却没成想一不小心将那业主的两瓶茅台给打掉在了地上,虽然闻到了酒味,但工作却是也因此丢掉了。

“切,原来你小子是在吹牛啊……”

方逸对自己这个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很了解,一见到胖子脸上的神色就明白了过来,敢情他压根就没喝过茅台,至于五粮液什么的,估计胖子也只是闻过味道而已。

“不就是茅台吗,有什么了不起的,等胖爷我以后有钱了,一次买买两瓶,喝一瓶倒一瓶……”胖子脸上露出了愤然的神色,显然对于因为打翻两瓶酒被辞退的事情很是耿耿于怀。

“说的对,以后咱们哥儿俩天天喝茅台,嗯,这兔子肉也要天天吃……”

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,一只兔子对于胖子和方逸来说,也就仅仅够塞个牙缝的,几分钟的功夫两人手上就只剩下了几根找不到一丝肉屑的骨头,要不是胖子还带了五六个馒头,两人怕是连肚子都填不饱。

“方逸,外面不是那么好混的,胖爷我都混了好几年了,到现在也只能抽四块钱一包的烟……”

眼睛恋恋不舍的从方逸手上的酒葫芦转移到了一边,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烟,手法熟练的塞到嘴里打着了火之后,躺到了方逸的摇椅上,美美的抽上了一口。

“喝酒就算了,你小子怎么还学会抽烟了?”方逸没好气的拍了胖子一记,他喜欢酒但却是从来不抽烟,而且方逸记得,胖子之前好像是不抽烟的。

“心里苦闷,就抽了……”

胖子叹了口气,说道:“方逸,像我这样的人,除了当过兵这个履历之外,再也没有别的长处,去到大城市只能干个保安,你知不知道,别人都喊我们保安仔,没有人能瞧得起我们的……”

说起来胖子也是个奇葩,他十五岁的时候,就被在村里当支书的老子托关系走后门送到了部队里,原本指望他能在部队提个干光宗耀祖,但是没成想,胖子居然在部队干起了炊事员。

虽然说革命工作不分贵贱,但是架不住胖子爱吃啊,而且在部队中的这三年,胖子还将自己从小少吃的粮食全都给补了回来,于是那身材就由微胖变成了巨胖,三年间足足长了五六十斤的肉。

炊事兵不看身材,胖子其实原本是有机会转为志愿兵的,不过在他将新调来的团政委家的老母鸡给偷偷炖了汤喝之后,这个愿望也彻底成为了泡影,只能悻悻的退伍回了家。

道士下山(上)

胖子当兵的时候是在城市里,干炊事兵的他经常有机会外出买菜,所以在见识了大城市的繁华后,退伍回到家并不是很安分,整日里和他那当村支书的爹嚷嚷着出去打工。

最初胖子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个小包工头外出的,只是他吃不了那份苦,最终自己在城市里找了个保安的工作,这半年多的打工生涯,让算是初入社会的胖子领略了生存的艰辛,是以这会才有这么多的感慨。

“干保安怎么了?”

听到胖子的话,方逸撇了撇嘴,说道:“老子说过,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,天地都无私的看待万物,那些人有什么资格瞧不起保安,不就是一份工作吗?”

“方逸,我看你是在山里呆傻了,等你出去就知道了……”

胖子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方逸看了好一会,摇了摇头,说道:“现在外面那个社会,有钱有权的就是大爷,没钱没势的就是孙子,就你这样的,出去之后恐怕能饿死,我看你还是跟着胖爷我混吧,多少能有口饭吃……”

虽然同样涉世未深,但胖子自问自个儿和方逸比起来,那绝对能称得上是老江湖了,这逸哥儿怕是到现在都不知道钱是什么样子的,更不用提怎么用了。

“饿死?你说道爷我会饿死?”

方逸呲之以鼻道:“道爷我可是上清宫的方丈,这是在道教协会里注册了的,出去之后我就算是去到各个道观里挂单,那对方道观也会敲锣打鼓的迎接的,绝对活的比你滋润……”

说着话,方逸看了一眼自己这破败的道观,有些心虚的说道:“就算对方不敲锣打鼓,管一顿素斋总是要的吧?道爷我那方丈的度牒可是还在屋里的……”

方逸这话倒是没有吹牛,他那整日里游手好闲的师父,除了将方逸抚养长大之外,临死之前就做了一件事,那就是下山了三个月,回来的时候,却是带回了一套度牒和身份证。

很多人都认为,方丈应该是佛家的称谓,其实确实不然,方丈是对道观中最高领导者称谓,亦可称“住持”。

方丈是受过三坛大戒,接过律师传“法”,戒行精严,德高望重,受全体道众拥戴而选的道士,而佛教的方丈最初也是起源于道教这一称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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